CBA与咪咕,真的走不到一起了吗?

作者:大赢家编辑部 日期:2025.12.16

然而,站在CBA的角度来看,眼下正是因为想打造一个“人民的联赛”,尤其是想让更多的人都能看到CBA的比赛,反而导致了这次合同迟迟无法达成。

据后厂村体工队了解,CBA同咪咕在续约中的最大分歧并不是价格,而是双方的合作模式——简单说,就是咪咕希望在降低整体报价的基础上,拿到一个互联网渠道的“独家版权”;而CBA方面,出于联赛整体能够得到更广泛传播的角度,不愿意从合同角度开“独家”这个口子。

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问题就出在CBA联赛身上同时具备的“商业属性”与“社会属性”的二相性上。

一方面,从公司架构来看,CBA公司是由20支参赛俱乐部共同持股组成的一家商业机构,CBA联赛作为商业联赛需要承担为股东“赚钱”的重任,从商业角度,经营业绩是其最大诉求;另一方面,CBA联赛作为由中国篮协授权的中国最高水准职业男子篮球联赛,其真正的所有权属于全国人民,承担着为中国篮球培养优秀运动员等重任,具备非常重要的社会属性。

自CBA公司成立以来,这种“商业”与“社会”的矛盾就始终存在,只是因为市场比较好的时候,二者的利益关系比较容易调和,问题不会爆发的这样明显。

其实真不是。

对于一些不同渠道的版权机构权益之间不是很“关键”的模糊地带,哪怕严格来说可能存在一些侵权行为,只要当事方不提出反对,CBA方面也一直都不是很愿意深究,这也是之前所说的CBA联赛其“社会价值”的一种体现;与其它纯粹的商业联赛有很大的区别。

这一点从CBA联赛这个赛季其他的几处变化中同样有所体现,首先是把NBA式每节12分钟赛制改回了国际篮联每节10分钟的赛制,这个出发点很多人都懂,主要是为了与国家队参与国际比赛的赛制接轨,是联赛为国家队服务的一个体现;另一方面就是增加了所谓的“潜力赛”,也是为了中国篮球培养后备力量,在保持联赛完整性的基础上,增加一些非主力球员的实战机会。

毕竟,从商业联赛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,比赛场次越多越好,比赛时长越长越好,40分钟的比赛是绝对比不上48分钟的。而“潜力赛”当下能够带来的商业回报更是微乎其微,很难为其进行专门的商业开发。而CBA在这个赛季勇于迈出这一步,显然考虑的是中国篮球的长期发展,而不是联赛自身的短期利益。

至于效果,大家可以打开电视、电脑和手机,用自己喜欢的模式去感受新赛季的CBA联赛。